根據武漢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業務開展實際,擬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并建立外聘法律服務機構庫,分別承擔日常法律顧問服務及專項法律服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內容
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協助健全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協助起草、審查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各類合同、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為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日常經營或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參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投資業務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為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決策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咨詢及法律培訓;針對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專門事項出具法律報告;參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理(另行委托);參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投資業務的盡職調查工作(另行委托)。
入庫法律服務單位:接受委托參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訴訟、仲裁等業務;參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投資業務盡職調查;針對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專門事項出具法律報告。
二、選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資格,且最近3年經年檢合格;
3.內部管理規范,專業分工明確;
4.具有良好的聲譽,且近3年沒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門或律師協會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的記錄。
5.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報價。
(二)評審條件
1.總所成立10年及以上,在全國范圍和律師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武漢所成立5年以上,在冊執業律師20人以上,在武漢市綜合實力排名靠前。
2.事務所在私募基金、股權投資、國有企業服務等專業化領域具備專業化團隊或律師(需提供業績證明文件)。
3.事務應需組建相對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優秀律師服務團隊(至少含1名主導人,2名主要服務律師),保證法律服務的時間和質量。
4.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較為豐富的法律實務工作經驗,有一定的專業影響力。
5.團隊律師業務領域應當涵蓋證券與資本市場、私募股權與投資基金和爭議解決,具備豐富的非訴及訴訟經驗。團隊負責人必須為合伙人以上,具有10年以上執業經驗,有連續3年以上為國有企業或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于銀行、證券、保險、投資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經驗(需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和業績證明文件);主要服務律師應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熟悉私募基金、股權投資領域。(需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和業績證明文件)。
6.團隊律師近5年來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無任何不良信譽記錄。
三、選聘方式
根據磋商及綜合評分情況,得分第一的供應商為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得分前六的供應商為入庫法律服務單位。
四、服務周期與費用
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服務期限1年,服務費用不超過15萬元/年,期滿后,集團根據其服務質量有權決定是否續簽合同及續簽期限,但續簽后的服務總期限不超過3年。
入庫法律服務單位期限3年,期間內集團可根據實際服務情況對入庫法律服務單位進行調整。
五、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武漢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及法律服務機構入庫遴選申請表》原件(加蓋公章);
(二)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三)備選律師團隊組成人員執業證書、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復印件;
(四)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及專著等有關材料復印件;
(五)提供法律服務收費標準、依據及優惠政策等(包括非訴訟項目及訴訟項目)。
六、報送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一)報送要求:有參與遴選意向且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攜所需紙質資料(A4規格,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加蓋單位公章并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二)報送時間:請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前將紙質版報送至我集團,并于同一時間參與我集團磋商程序;
(三)報送地址:湖北省武漢市臺北路91號資本樓二樓;
(四)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027-65619813;
(五)應征提交材料僅用于此次遴選工作,不再退還。